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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校级教坛新秀的通知
2013年02月13日  

 

发规[2011]37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激发青年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励青年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参与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学校决定进行2011年度校级教坛新秀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的教师。

2.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参评教师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

4.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

5.近3年的教学工作中,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处分。

二、推荐限额

2011年计划遴选校级教坛新秀10名。各单位限额推荐1人。

已入选的省级教坛新秀不再参加本次的评选。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本人积极申请,各学院(部)择优推荐,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照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校级教坛新秀推荐工作。于 2011年10月20日前 将《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送至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校本部行政楼131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gjs@aust.edu.cn。逾期视为不申报。

联系人:李兵;电话:6668074。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

    2.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Ο一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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