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1]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此次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计划)、省级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
二、申报条件及限额
各申报单位请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申报。其中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计划)等项目,各学院(部)申报限额均为1个。
已立项的省级、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本次不再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
2011年8月30日前
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报送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其中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计划)项目须同时报送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
附件1、附件2可登陆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发展规划处
二Ο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