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1]37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激发青年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励青年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参与教学研究,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学校决定进行2011年度校级教坛新秀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高校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的教师。
2.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参评教师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
4.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
5.近3年的教学工作中,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处分。
二、推荐限额
2011年计划遴选校级教坛新秀10名。各单位限额推荐1人。
已入选的省级教坛新秀不再参加本次的评选。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本人积极申请,各学院(部)择优推荐,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照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校级教坛新秀推荐工作。于
2011年10月20日前
将《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和《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送至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校本部行政楼131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gjs@aust.edu.cn。逾期视为不申报。
联系人:李兵;电话:6668074。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
2.安徽理工大学校级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二Ο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