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1﹞42号
各学院:
为加强学科建设,积极构建特色突出、结构合理的重点学科建设体系,不断提高学科综合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重点学科的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应符合《安徽理工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学科﹝2009﹞1号)文件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现有的省级重点学科不再参与申报校级重点学科。
申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均不得与其它学科有任何人员上的交叉,不能与现有的省级重点学科有人员交叉。若学科成员隶属不在学科所在学院,则应是该学科的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程序
1.学科申报。凡符合校级重点学科申报条件的学科,若该学科有校级学科带头人,则由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申报材料;若该学科没有校级学科带头人,则由学院安排学科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材料。
各申报学科应提交《安徽理工大学重点学科申请简况表》(纸质稿、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及申报支撑材料1份。申报支撑材料主要有:申报学科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论文若被SCI、EI检索,应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出版专著(教材)复印件(封面及能说明作者和字数的相关页);获奖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主持教学科研项目批文复印件等。
2.学院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科,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于
2011年11月15日
前将申报材料报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与规划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fgc@aust.edu.cn。逾期视为不申报。
3.学校审批。发展规划处对各学院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听取申报学科的带头人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行评议。
其它未尽事宜可与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与规划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6668697。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理工大学重点学科申请简况表(单击下载)
发展规划处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