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1〕51号
各处级单位:
为加强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管理细则》(教高〔1998〕52号)、《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和《安徽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08〕87号)的规定和要求,决定对应结题的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请各有关单位和课题组高度重视项目结项工作,于
2011年12月30日前
将相关结项材料报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
联系电话:6668074,电子邮箱:gjs@aust.edu.cn。
特此通知
发展规划处
二○一一年十
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