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2〕1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发规〔2012〕17号)文件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召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9月21日(星期五)8:00-17:30。
二、会议地点
校本部图书馆一楼北会议室。
三、会议程序
1.项目汇报。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检查内容要求,以PPT形式报告项目建设情况,接受专家质询并进行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
2.专家检查。学校成立专家组(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一半),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支撑材料和质询,并到现场考察各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形成专家组检查验收意见,并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建议整改)。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将项目进展报告纸质版(一式十五份,附电子版)、阶段成果或结题成果材料(须装订成册)、项目汇报PPT等材料,务必于2012年9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行政楼1314室)。
2.本次检查结束后,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领导组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检查和验收意见,及时形成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学校将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成效宣传和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和过程监管。对于评定为D档的项目,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限期提交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附件:需现场汇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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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