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2013〕57号 签发人:颜事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59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遴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校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实施的领导,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安徽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实施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颜事龙
副组长:叶醒狮 刘泽功 郭永存 王其东 孟祥瑞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芹永 王先江 华心祝 朱 炜 张海军
苏嘉银 闵凡飞 陈明强 陈新明 宫能平
殷志祥 高明中 梁 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殷志祥
二、项目申报
此次申报的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包括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计划、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领军骨干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国际合作与开放办学计划等8个类别项目。
三、任务分解
(一)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计划项目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申报。
(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申报。
(三)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中的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励和推广项目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申报;若干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委托项目、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委托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申报。
(四)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由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申报。
(五)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由研究生处牵头组织申报。
(六)领军骨干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项目由人事处牵头组织申报。
(七)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由科技产业处牵头组织申报。
(八)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组织申报。
(九)数字图书馆建设项目由图书馆牵头组织申报。
(十)国际合作与开放办学计划项目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组织申报。
牵头单位、协作单位具体任务见《安徽理工大学2013年度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申报工作任务分解》(附件1)。
四、申报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各申报单位请按照《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和各牵头单位的具体安排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各申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牵头单位,逾期视为不申报。
(三)2013年7月26日—8月5日,各牵头单位组织完成相关项目材料的审核与遴选工作,并将《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分类实施规划》纸质材料1式1份及电子稿报送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行政楼1314室,联系电话:6668074,邮箱:zdk.fgc@aust.edu.cn)。
(四)2013年8月10日前,各牵头单位将《2013年度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相关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各1式1份及电子稿汇总后报送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
(五)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申请书、申报表格等材料,请从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或登录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安徽教育人事网(ahjyrs.ahedu.gov.cn)、安徽学位与高校科研网(ky.ahedu.gov.cn)、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等有关网站下载。
五、咨询电话
申报中若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学校相关牵头单位负责人联系,由牵头单位向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咨询。
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有特色高水平高校建设计划、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等4类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璐、梁祥君;电话:0551-62831841;电子信箱:penglu@ahedu.gov.cn。
(二)领军骨干人才引进与培育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鑫德,电话:0551-62814998。
(三)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与科研成果转化计划等2类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玉华、黄飞;电话:0551-62831831、62831838。
(四)国际合作与开放办学计划的相关项目由省教育厅外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耿尊芳、王炳成;电话:0551-62818125。
(五)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孙荣春、洪军;电话:0551-65100314。
安徽理工大学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