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4〕6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4〕9号)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是2010年以来已获得安徽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同时应满足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报限额
学校申报限额为2个,其中现任校领导牵头申报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并于
2014年
2月
11日前
将《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4)和其他成果申报材料(其中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应合装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行政楼1314室);同时做好成果上网展示的准备工作。
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联系人:李兵、汪晓华;联系电话:6668074、6668697;电子邮箱:zdk.fgc@aust.edu.cn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3. 2014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4. 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发展规划处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