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4〕7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4〕24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3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高校发展专项经费项目(具体见附件2)。
二、评价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项目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查自评工作,加强基础数据资料审核,理清项目建设管理基本情况,实事求是得出评价结论,找出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安徽省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报告》的样式,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于
2014年
2月
19日前
将项目经费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一式1份)连同电子材料报送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校本部行政楼1314室,邮箱:zdk.fgc@aust.edu.cn)。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2013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拨款安排高校发展专项经费项目情况
3.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安徽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报告
发展规划处
二○
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