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4〕24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此次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15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及限额
1. 各申报单位请按照《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其中省级教学名师原则上由一线专任教师申报,每个学院(部)推荐限额1名;符合条件的学院(部)可以申报井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从已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择优限额推荐。
3.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在符合条件的课程申报遴选,每个学院(部)申报不少于1门。
4. 名师工作室由现有省级教学名师牵头申报,每学院(部)推荐限额1个。
5.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和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至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行政办公楼1314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dk.fgc@aust.edu.cn。逾期视为不申报。
1.
2014
年8月28日
前报送省级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名师、名师工作室和井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
2.
2014年9月9日
前,在学校评审推荐的基础上,报送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教学研究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其中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须同时报送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校企合作协议书。
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文件、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从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汪晓华、李兵;电话:6668074。
发展规划处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