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4〕26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77号)等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学院依托已有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积极组织申报,于2014年9月16日前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一式二份)报送发展规划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zdk.fgc@aust.edu.cn。逾期视为不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6668074。
特此通知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77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1号)
3.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发展规划处
二О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