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4〕31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9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2014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不含2014年立项的项目),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推广、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等(具体项目见附件)。
其中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按发规〔2014〕3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年度项目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省级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国家级项目和省级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1.项目汇报。各汇报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检查内容要求,以PPT形式报告项目建设情况,接受专家质询并进行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专家检查。学校成立专家组,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和验收工作。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支撑材料和质询,并到现场考察各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形成专家组检查验收意见,并给出每个项目执行情况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不合格)。
其它非现场汇报各级各类项目,由专家组通过审阅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形成专家检查验收意见(其中结题项目按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年度进展项目按A档项目进展情况良好、B档达到项目年度建设目标、C档基本达到年度建设目标三个等级评定)。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请各有关单位准备需要现场汇报项目的结题(进展)报告纸质版(一式七份,
80g
、A3纸、正反面打印、骑马订,附电子版)、阶段成果或结题成果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项目汇报PPT等材料,于
2014年11月25日
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重点建设科(行政楼1314室),电子版发送至zdk.fgc@aust.edu.cn。
其它非现场汇报各级各类项目的进展报告(一式二份,
80g
、A3纸、正反面打印、骑马订,附电子版)和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80g、A3纸、正反面打印、骑马订,附电子版)、阶段成果或结题成果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一并报送发展规划处。
2.本次检查结束后,学校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检查和验收意见,及时形成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并于
2014
年12月20日
前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学校将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成效宣传和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和过程监管。
3.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有关单位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08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08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附件:1. 2014年需检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情况一览表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四年十
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