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5〕20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23号)精神,我校2015年入选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共3类31项,其中新专业建设项目4个、重大教改项目7项、教学成果奖20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资助
项目建设经费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8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建设周期
2015年振兴计划项目立项时间从
2015
年
11
月
2
0 日开始计算。其中新专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2015年11月-2018年11月);重大教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2015年11月-2017年11月)。
三、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并于
2015
年
12
月
1
5 日之前将任务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行政楼1329室;联系人:李兵、汪晓华;联系电话:6668074、6668697),电子稿发送至:zdk.fgc@aust.edu.cn。
2.新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510室;联系人:马丙云;联系电话:6668319;电子邮箱:jyk.jwc@aust.edu.cn)。
3.项目所在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加大项目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4.相关材料可在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
附件
1. 关于下达2015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23号)
2.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新专业建设项目)
3.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任务书(重大教改项目)
发展规划处
2015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