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5〕21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13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2015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09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不含2015年立项的项目),包括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推广、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等(具体项目见附件)。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5〕65号)的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需要整改的项目材料报送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整改不通过的项目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
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可提供成果最新应用和推广情况,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可提供教学录像。
二、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年度项目检查分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省级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国家级项目和省级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学校评审和教育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自查
有关单位组织各项目组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及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填写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和成果展示材料。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统一逐项检查后,在“学校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中单独列块总结。
2.学校评审
学校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检查或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给出每个项目执行的等级(A档优秀、B档良好、C档合格、D档建议整改)。
3.省级检查
在学校对质量工程项目自查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请各有关单位准备项目结题或进展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
80g
、A3纸、正反面打印、骑马订,附电子版)、阶段成果或结题成果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等材料,于
2015
年12
月21
日
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行政楼1329室),电子版发送至zdk.fgc@aust.edu.cn。
现场汇报、走访考察项目及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本次检查结束后,学校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检查和验收意见,及时形成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省教育厅。同时,学校将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成效宣传和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和过程监管。
3.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有关单位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下发之日起,2009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国家级除外);2009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亦作撤项处理。
附件:
1. 2015年需检查验收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情况一览表
2.2015年度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检查验收相关表格
发展规划处
2015年
12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