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规〔2016〕6号 签发人:孟祥瑞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此次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竞赛类)、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和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计划等18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及限额
1. 各申报单位请按照《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见附件1)。
2. 特色专业、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每个学院(部)推荐限额各1项。
3. 省级教研项目在校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具体要求见附件2。
4. 获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表彰的指导教师团队可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但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认定的不得重复申报。
5.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本年度不再进行新的遴选,由已立项的校级项目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具体立项情况见附件3。
6.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由已立项的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7. 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计划由“提升计划”、“振兴计划”、“质量工程”项目中已通过验收且验收结论为优秀的的建设类项目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具体项目见附件4。
8. 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原则上由一线专任教师申报;名师工作室由省级教学名师牵头申报。
9.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创客实验室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和要求汇总、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行政办公楼1329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dk.fgc@aust.edu.cn。逾期视为不申报。
1. 2016年9月10日前,各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级质量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计划等项目申报书(各一式一份);教坛新秀、教学名师申报表及简况表(各一式一份);校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表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A4纸正反面打印各一式一份),校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简况汇总表和教学成果简况汇总表(排序后一式一份)。
2. 2016年 9月 18日前,在学校评审推荐的基础上,报送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和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计划申报材料,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汇总表(一式一份)。其中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须同时报送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校企合作协议书,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须同时报送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方案。
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文件、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从校发展规划处网站或质量工程网站下载。
联系人:李兵(6668074)、汪晓华(6668697)。
备注:为便于联系,请相关人员加入安徽理工大学质量工程管理QQ群:458522125
附件:1. 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申报相关材料
2. 校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3. 已立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情况
4. 符合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要求的项目情况汇总
安徽理工大学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