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6〕18号 签发人:殷志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53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校发规〔2016〕8号)文件安排,学校拟于2016年12月6-9日组织专家到各单位进行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1(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安排)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材料准备
12月6日前,各有关单位按各专家组检查验收的项目清单顺序(以下简称“顺序”)整理好检查验收材料,包括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各一式一份),学院质量工程项目整体建设情况汇报PPT(10分钟以内)及集体项目汇报PPT(5分钟以内)。
二、会场安排
各有关单位按《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准备会议室,落实参会人员;按顺序准备检查验收材料(含成果支撑材料纸质各一式一份);按顺序汇总所有汇报PPT。
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学院于12月2日前将检查验收汇报会议室安排报送发展规划处,同时报送负责会场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至zdk.fgc@aust.edu.cn。
三、PPT汇报
各学院负责人就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整体建设情况进行PPT汇报;集体项目负责人(或单位指定负责人)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检查内容要求,以PPT形式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专家质询。
四、材料提交
12月15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按专家建议修改检查验收材料提交学院,学院统一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zdk.fgc@aust.edu.cn)。具体材料包括:
1. 参加本次检查验收的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电子稿);
2. 参加本次检查验收的集体项目相应成果材料(电子稿);
3. 已结题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果(电子稿,具体项目见附件2)。
联系人:汪晓华、李兵,联系电话:6668697、6668074。
附件:
1. 2016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安排
2. 需报建设成果的已结题项目情况一览表
发展规划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