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6〕22号
 
    
    
    
    
     
 
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89号)精神,我校2016年入选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简称“省级质量工程”)共17 类457项,其中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特色专业2个、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3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10门、教学研究项目45项、教学成果奖(竞赛类)9个、教坛新秀4名、教学名师3名、教学团队2个、名师工作室6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1个、示范实验实训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参与专业2个、大学生创客实验室1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51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执行。每年12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经费资助 
 
    
 
项目建设经费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设周期 
 
    
 
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时间从 
   
   
   
   
   
    
     2016 年12 月 
    3 
   0日开始计算。其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创客实验室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2016年12月-2019年12月);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2016年12月-2018年12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2016年12月-2017年12月)。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参照任务书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并于 
   
    2017年1 月10 
   日前将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邮箱:zdk.fgc@aust.edu.cn(联系人:李兵、汪晓华;联系电话:6668074、6668697)。 
   
 
2.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牵头负责。由教务处牵头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和学生签订项目任务书留学校备查,无需上报教育厅。 
   
 
3.项目所在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加大项目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4.相关材料可在校发展规划处网站或质量工程专题网站下载。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2.2016年度立项、需报送项目任务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清单 
   
 
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 
   
 
4.任务书填写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16 年12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