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规〔2017〕2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 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职工培训)成果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煤教协〔2017〕2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 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职工培训)成果奖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2017 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职工培训)成果奖项由3个大类构成,分别是高等教育类、职业教育类和职工教育培训类。高等教育类包括高等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职业教育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成果,职工教育培训类包括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等人才培养成果。其他类型的教育,可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奖项(申报成果具体范围见成果分类申报细则,详见附件4)。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职工培训)成果奖项应符合成果分类申报细则相应条件要求,详见附件4。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须对照填报说明,认真填写《2017 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申请书》、《2017 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申报汇总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2.《2017 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申请书》须报送一式5份(80g、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同时将奖项申请书、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dk.fgc@aust.edu.cn。
电子材料请按《申报细则》申请材料要求,按顺序分别提供;同时,提供按顺序合并成果证明材料(pdf版)一份。
四、材料报送时间节点
1.2017年9月30日前,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并将奖项申请书、汇总表报送到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逾期视为不报。
2.2017年10月12日前,申报人员根据学校推荐情况,完善奖项申请书,连同证明材料一并按要求报送到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处质量工程管理科:舜耕楼621室,联系人:李兵,电话:6668074。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 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职工培训)成果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及其附件
2. 2017年煤炭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申请书
3. 2017年煤炭教育教学成果奖汇总表
4.2017年全国煤炭行业教育教学(职工培训)成果奖项申报细则
发展规划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