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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2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此次申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一流(品牌)专业、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一流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中外合作培养项目、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和技能竞赛、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20类别相关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限额

1.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按照《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见附件1),学校择优推荐。

2.一流(品牌)专业、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智慧课堂、新编一流教材、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每个学院(部)推荐限额各1项。

3.省级重大、重点和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在校级教研项目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推荐,校级教研项目按各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普通本专科生)总数的1‰,加上在编教师、教辅和教学管理人员总数的2%限额申报;其他有关单位限额申报1项。

4.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按申报指南要求,2017年以来获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表彰的指导教师团队可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同类获奖项目须合并申报),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认定的不得重复申报。

5.高水平教学团队由已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按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具体立项情况见附件3。

6.中外合作培养项目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组织申报。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和技能竞赛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申报。

8.本科专业合作委员会专项教研项目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牵头组织申报。每个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数不超过其负责评估的专业点数量的1/5,不少于5个。同一个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主持学校和专业委员会的教研项目。

9.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组织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2018年12月7日前,各申报单位将汇总好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各项目牵头单位。

包括《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省级项目申请书(各一式三份,见附件1)、《2018年度教学名师、教坛新秀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2018年度竞赛转评教学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2018年度专委会专项教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各一式一份,见附件2)、《2018年度教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需同时提交项目建设方案(一式三份)。

2.2018年1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各项目牵头单位将汇总好的申报材料(含汇总表)报送到发展规划处。

3.2018年12月12日前,在学校评审推荐的基础上,各项目负责人进入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并将省级项目申请书(电子稿)发送到zdk.fgc@aust.edu.cn

4.项目命名规则应符合《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项目形式审查规范》,命名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推荐。

5.有关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及相关申请书、申报表格等附件材料请从学校发展规划处网站或质量工程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四、咨询电话

1.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一流(品牌)专业、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一流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等16类别的相关项目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兵、岳彩艳;电话:6668074(68074)、6639312(69312);电子信箱:zdk.fgc@aust.edu.cn。

2.中外合作培养项目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君;电话:6668836(68836);电子信箱:wsb@aust.edu.cn。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和技能竞赛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青华;电话:6631190(61190) ;电子信箱:sjjxk@aust.edu.cn。

4.本科专业合作委员会专项教研项目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雷林;电话:6634025(64025) ;电子信箱:leilinzhang@126.com。

5.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道田;电话:6631993(61993);电子信箱:cjyydk1@aust.edu.cn

 

备注:为便于联系,请相关人员加入安徽理工大学质量工程管理QQ群:458522125

 

附件:1. 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申报相关材料

2.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材料

3.已立项校级教学团队情况

 

                                       安徽理工大学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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