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65 号)文件要求(附件1),需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和教学示范课任务书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立项时间均为2021年1月1日。
二、项目建设经费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验收和示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00 号)文件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各类别项目经费限额要求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任务书》(附件2)中的经费预算。
三、2021年1月11日前,请项目负责人将任务书电子版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任务书纸质版(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由所在学院(部)统一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行政楼 214室)备案。任务书word文档命名方式: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姓名。联系人:汪晓华;联系电话:3312203(62203)。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2.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任务书
3.需填报任务书的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一览表